出了出了出了!
苏州吴中区2026中小学幼儿园
入学报名时间安排来了
同时公布了吴中学区划分范围标准
你家孩子可以上哪些学校?
文章篇幅较长
内容分布依次如下
一、中小学入学对象
二、中小学入学报名时间安排
三、中小学报名办法
四、中小学地段生认定
五、中小学学区划分
六、幼儿园招生对象
七、幼儿园入学报名时间
八、幼儿园招生入学办法
一起来看
2026年苏州市吴中区中小学入学
PART.01
吴中中小学入学对象
(一)小学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区户籍(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
3.依据积分入学管理办法,达到积分准入要求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4.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经批准同意在吴中区入学的其他适龄儿童。
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6周岁的儿童(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要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小学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其他有效材料,由施教区学校核准信息,区教育局备案。缓学期为一学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特殊需要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初中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实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区户籍(含集体户口)的小学毕业生。
3.依据积分入学管理办法,达到积分准入要求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4.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经批准同意在吴中区入学的小学毕业生。
注:年满16周岁(2010年8月31日(含)前出生)且已接受满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再接受初中入学申请。
PART.02
吴中中小学入学主要工作日程安排
(一)积分入学时间安排
3月1日至5月31日,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申请。
6月30日前,公布积分入学学位和准入排名资格线。
7月10日前,公布积分入学准入排名名单。
7月20日前,发放积分入学准入通知及入学告知书。
7月25日前,积分入学统筹调剂。
8月5日至8月31日前,积分入学跨乡镇(街道)再次调剂。
(二)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及备注
PART.03
吴中中小学报名办法
(上下滑动查看)
(一)公办学校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吴中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本区或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在指定时间进行信息采集,根据需要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施教区公办学校审核资料。小学报名时携带户口簿、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或其他相关材料)、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初中报名时携带户口簿、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或其他相关材料)、学籍卡等材料。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区户籍(含吴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集体户)但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2026年正式报名时间内家长到户口所在地镇(街道)或学校(属地仅一所公办)报名。涉及超标准班额情况的学校,由三区一城及镇(街道)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区教育局备案。
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落户为吴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集体户,在2026年正式报名时间内,家长也可以在越溪街道便民服务和社会事业办公室登记户籍、入学年龄、居住地址等信息情况,便民服务和社会事业办公室负责汇总信息,信息在规定报名时间结束交区教育局审核,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校。
小学报名时携带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实际居住的相关材料。初中报名时携带户口簿、学籍卡以及实际居住的相关材料。
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吴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集体户(挂靠用工单位),还须提供申报集体户口材料(如劳动合同等)及社保证明。
3.在本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流动人口,其随迁子女要求在吴中区入读公办学校的,须申请积分入学。通过积分排名,其子女已列入入学名单的(包括统筹调剂的),根据各镇(街道)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发放的入学准入卡和入学告知书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学校报名。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根据《苏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执行。小学需提供下列材料:①居民身份证原件;②居住证原件;③出生医学证明原件;④户口簿或家庭关系材料。初中需提供下列材料:①居民身份证原件;②居住证原件;③户口簿或家庭关系材料;④子女学籍卡或原学校就读证明。
4.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各类优抚照顾对象子女入学根据有关文件执行。根据《苏州市吴中区企业外来用工子女入学便利化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按照企业申请,属地镇(街道)和区人社局审核,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校按流程办理入学工作。符合当年入学“优抚政策”的其他对象,属地镇(街道)和相关部门接受申请,按照部门审核,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的程序实施。其中军人子女入学工作,由军人所在单位向属地镇(街道)和区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民政部门负责审核、汇总信息,属地镇(街道)统筹安排,区教育局备案。
5. 符合公办入学条件、选报民办学校未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家庭户籍、合法固定住所、实际居住情况以及相关公办学校学位等情况,由教育局根据“相对就近、学位匹配”原则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入学。
6.根据《市政府关于聚焦民生补短板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府〔2020〕55号)文件精神,继续探索完善实施大学区辐射制度。
(二)民办学校
1.选报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学校招生范围、报名要求等信息,在符合报名条件的民办学校中选择填报1所,并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填报、现场审核以及计划类别确认工作。现场审核时,小学携带户口簿、居住证、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或其他相关材料)、婴儿出生证等材料。初中携带户口簿、居住证、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或其他相关材料)、学籍卡等材料。
2.民办学校采取“分类计划、分类报名、分类摇号、分类录取”方式,当该类报名人数未超过该类招生计划的,一次性全部录取;当该类报名人数超过该类招生计划的,所有该类报名人员全部实行该类计划的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当双(多)胞胎子女填报的学校和计划类别一致时,家长可自愿申请将双(多)胞胎子女作为一个摇号单位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含在各校分类招生计划内),同时派中或同时不派中;若不申请,双(多)胞胎子女按照一人一号规则,分别参加电脑随机派位。
PART.04
地段生认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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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免试相对就近入学”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实行以合法固定住所为基准。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是确定其在何施教区入学的主要依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地段生认定的具体规定如下:
1.学生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学生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2.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应与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常住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3.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多处合法固定住所的,原则上以相对稳定、具备长期生活条件的一处合法固定住所(核心家庭人均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除外)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多子女核心家庭,其成员数的认定按三口之家计算。
4.本区户籍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全产权合法固定住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共有产权合法固定住所可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其他形式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原则上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相对就近入学的依据。
5.本区户籍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本人及父母户口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起,且长期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的唯一居住地,按照义务教育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该合法固定住所可以作为学生施教区认定的依据。
6.具有本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学生,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7.本区户籍学生,其户口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在施教区内无合法固定住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可凭相关材料在监护人户口所在地依法入学:①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②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③父母双方户口都不在市区;④孤儿。
8.因改善住房条件、地块改造等乔迁新居的,人已迁新居,户籍尚未迁移的,施教区确定以新居住地为依据;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尚未交付的,确定其施教区原则上以新安置的住房为依据;若家庭确有特殊困难等实际情况,由所属三区一城及各镇(街道)负责审核,区教育局协同镇(区)统筹安排。
9.随迁子女本人、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以其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相对就近入学;随迁子女本人、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全产权合法固定住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共有产权合法固定住所可作为相对就近入学的依据;在本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按照积分入学管理办法相关政策执行。
10.区教育局和学校对家庭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信息进行登记,登记的合法固定住所五年内认定一名地段生(同一家庭多名孩子不受限制)。
2026吴中区中小学学区划分(施教区)
✅2026年吴中区小学施教区一览表
✅2026年吴中区初中施教区一览表
2026吴中区幼儿园入学报名安排
PART.01
吴中幼儿园招生对象
(一)小班为3周岁(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出生),中班为4周岁(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出生),大班为5周岁(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严禁招收不足龄幼儿入小班、中班、大班。
(二)托大班为2—3岁(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出生)。若招收2岁以下幼儿入托,编班要求也参照《托育机构设置标准》执行。
PART.02
吴中幼儿园招生办法
幼儿园招生按照“相对就近”“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进行,根据可供学位依次满足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
(一)具有吴中区户籍的幼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出具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有效预防接种证原件、体检健康证(体检健康证于开学初收取)、户口簿原件、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原件或购房合同原件(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提供实际居住材料)、家长身份证原件,填写吴中区幼儿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根据幼儿园提供的网上通道提交报名所需材料,实行线上登记、报名。
(二)非吴中区户籍的幼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出具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有效预防接种证原件、体检健康证(体检健康证于开学初收取)、户口簿原件、在吴中区合法固定住所产权证原件或购房合同原件;同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还应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就业或其他合法经营(营业执照)原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材料,填写吴中区幼儿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根据幼儿园提供的网上通道提交报名所需材料,实行线上登记、报名。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的相关要求,儿童在入园时,要查验预防接种证。
PART.03
吴中幼儿园报名时间
吴中区报名时间:5月30日(周六)至5月31日(周日)。各幼儿园组织适龄儿童家长线上登记报名,并进行材料审核,录取后应发放幼儿入园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