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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发布新规:感冒灵制剂服用后禁止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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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苏州
不知道有没有小伙伴和小编一样、
由“易受凉”体质
第一反应就是喝感冒灵
所以家里通常都会备着感冒灵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今日发布公告
决定对感冒灵口服制剂(颗粒、胶囊、片、茶)
说明事项进行统一修订

感冒灵用药安全有新规
640.jpg

✅发布时间:
7月20日

规定内容: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感冒灵口服制剂(颗粒、胶囊、片、茶)说明书中的【警示语】、【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等进行统一修订。

✅信息来源:
https://www.nmpa.gov.cn/xxgk/ggtg/ypggtg/ypqtggtg/20260720095207120.html

感冒灵制剂被正式纳入“服药后禁驾”清单

640.jpg
✅感冒灵口服制剂【警示语】须明确标注: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40.jpg

日常使用请及时注意哦!
在今年6月1日
还发布了
《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认定规则》

疲劳驾驶情形

新规通过时间、状态及背景调查综合判定疲劳驾驶,具体包括: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疲劳驾驶:

a) 机动车驾驶人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h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min的;

b) 客运机动车驾驶人在晚22:00至次日凌晨6:00连续驾驶超过2h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min的

c) 客运机动车驾驶人在24h内累计驾驶时间超过8h的。

注:客运机动车驾驶人指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驾驶人。

✅对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过程中具备避险条件但未及时采取有效避险措施的机动车驾驶人,经调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疲劳驾驶:

a) 通过监测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监控设备、脑电测量设备等)监测到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车辆在事故发生前10min内出现生理疲劳闭眼或疲劳程度脑电波特征判断数值小于30的。

640.jpg

注:生理疲劳闭眼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因生理疲劳致双眼睑完全闭合,并持续2s以上的行为。

b) 对机动车驾驶人询问/讯问结果证实其处于精神难以集中或精神恍惚、困倦等状态仍驾驶车辆的;

c) 对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车辆出发前睡眠状况和工作、饮食、用药、生活等情况进行调查,证实存在表1列举的一项或多项调查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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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印度尼西亚
这是什么东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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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印度
不知该说些什么。。。。。。就是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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